最新公布的《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送審稿)》,電擊、體罰等“網癮治療手段”將被明令禁止

再見,“網癮”。

編輯忘川2017年01月07日 18時03分

1月6日,一份名為《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的送審稿,在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發(fā)布。2月6日前,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將公開向社會各界征求建議,任何人都可以對保護條例的內容提出意見。

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在“公開征求意見系統(tǒng)”發(fā)布了《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送審稿

這不是該條例第一次公布,相比上一次,本次送審稿中出現的最大變化,是在條例第四章“預防與干預”的第二十條:“對未成年人網絡成癮實施干預和矯治”,被修改為“對未成年人沉迷網絡實施干預”。

刪去了“網絡成癮”的說法,改為“沉迷網絡”,同時刪去了“矯治”的說法。

原第二十條中,還有這樣一段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門應當為中小學校配備專門教師或提高教師專業(yè)水平,增強對未成年人沉迷網絡的早期識別和干預能力,并可以通過購買服務等方式提供預防和干預未成年人沉迷網絡的教育或服務。

國務院衛(wèi)生計生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推動出臺網絡成癮的本土化預測和診斷測評系統(tǒng),制定診斷、治療規(guī)范。

這在當時被解讀為為楊永信及其一系列“網癮戒治機構”存在的合法性提供了背書。

在新的第二十條中,這段話被刪去了。被修改為:“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通過虐待、脅迫等等非法手段從事預防和干預未成年人沉迷網絡的活動,損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侵犯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條例第四章“預防與干預”第二十條原文

簡單來說就是:“網癮”這個詞終于不再出現,而以楊永信為首的臨沂網戒中心及其他類似機構,其所采取的電擊、體罰等“網癮戒治手段”將被明令禁止。這個官方態(tài)度的轉變非常值得注意。

事實上,“網癮學?!痹斐傻谋瘎∫呀洸皇且粯秲蓸丁3嗽谟|樂《被楊永信改造的孩子們》一文中提及的那些,去年9月26日,一位黑龍江16歲少女也因為弒母而轟動全國。她被父母強行送至山東科技防衛(wèi)專修學院接受“治療”,逃出后不久,她在爭吵中捅傷了父親,其后又拘禁毆打母親,最終用8天時間將母親活活餓死。

少女在網絡發(fā)布的文章中寫道:“跟你的親戚,當你提起這件事的時候,他們說,那不都過去了么,我們是愛你的,你該忘了那些……我生氣,被別人指著鼻子罵不孝逆子,不如禽獸……把我送去的是他們,打我罵我也是他們,在背后破壞我生活,誹謗我人格的是他們,可是說愛我的也是他們,各位吧友,如果是你們,你們該怎么辦?”

仍在正常運營的山東科技防衛(wèi)專修學院(圖片來自網絡)

盡管這樣的悲劇一次次被曝光,網絡輿論對網癮學校的聲討也從未停止,然而在現實中,臨沂網戒中心運營11年,至今仍在公開運轉,其它那些輿論不曾提及的網癮學校們,也絲毫沒有要關閉的跡象——因為弒母案,10月才被山東省教育廳通報批評、勒令整改的那所網癮學校,12月又有一位16歲學生因試圖逃走而墜樓。

在百度搜索“網癮”,排名前列的仍是各種“網癮學?!钡恼猩鷱V告,這些輿論不曾提及的名字,仍在全國各地吞噬著那些被父母“私有化”“物化”的孩子們。

搜索“網癮”,百度置頂的搜索結果,是一些名不見經傳的網癮學校廣告

《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的草案,其實去年9月30日就已公布,條例公布后,許多人為之奔走和呼喊,呼吁修改其中針對網癮和網癮治療的條例,現在,條例內容確實出現了有利的變化。盡管這仍然只是份送審稿,還有一個月時間來收集各方意見,但這個變化讓我們看到,曾經付出的努力確實產生了一些改變和進步。

官方發(fā)聲通道(2017年2月6日前有效):
(一)登陸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點擊跳轉),通過網站首頁左側的“法規(guī)規(guī)章草案意見征集系統(tǒng)”,對送審稿提出意見。
(二)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寄至北京市2067信箱(郵政編碼:100035),并請在信封上注明“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征求意見”字樣。
(三)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將意見發(fā)送至:wcnrwlbh@chinala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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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忘川

zhangwang@chuapp.com

須知參差多態(tài),乃是幸福本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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